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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
11月26日,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◇会议指出
制定《办法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,也是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。要充分认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重要意义,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体系,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。
◇会议强调
要扎实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,健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,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技术规范。建立信息披露内容动态调整机制,聚焦对生态环境、公众健康和群众利益有重大影响,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信息,及时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。强化信息披露监督机制,加强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,推动信息披露与执法机制一体化建设,并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,有效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。
◇会议要求
要以制定实施《办法》为抓手,全面加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。建立运作有效的协同管理机制,形成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合力。推进信息化建设,健全信息共享机制,让企业和相关单位有“途径”披露信息,让管理部门有“渠道”监管信息,让公众有“地方”查询信息。做好宣传培训,确保相关部门、地方、企业理解好、把握好、落实好相关要求,更好发挥公众社会监督作用。
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,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、叶民、邱启文现场出席会议,副部长赵英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。
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,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,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。应急中心、机关服务中心、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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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王颖毅